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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聯(lián)系方式>>文章來源:未知 時間:2021-12-10
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,只能在臨時性、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。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(yè)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(yè)務崗位;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(chǎn)學習、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,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。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(shù)量,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。對于需要保密的崗位、需要競業(yè)限制的崗位,以及需要出資培訓并約定服務期的崗位最好不要采取勞務派遣方式。